在起诉时,关于起诉书的提交份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通常需要做如下处理:
结论前置:起诉时,如果原告本人和原来委托代理人共同起诉被告,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交按照被告人数加一的份数起诉书,即如果只有一个被告,则提交两份起诉书(一份法院留存,一份送达被告);如果有多个被告,则按照被告人数相应增加起诉书的份数。
详细解释:
基本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书应当向法院提交,并由法院向被告送达。因此,最基本的起诉书份数是一份给法院,一份送达被告。
被告人数的影响:如果案件中有多个被告,那么需要为每个被告都准备一份起诉书,以便法院能够分别向被告送达。所以,起诉书的总份数应该是被告人数加一(一份给法院,其余分别送达各被告)。
原告及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无论原告是本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出庭,起诉书的份数要求并不因此而改变。起诉书是向法院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法律文书,其份数主要根据被告人数来确定。
实际操作建议:在提交起诉书之前,建议与法院联系,确认具体的份数要求,以免因份数不足而影响案件的受理。同时,也要确保起诉书的内容完整、准确,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综上所述,起诉时原告本人和原来委托代理人共同起诉被告,需要提交的起诉书份数应根据被告人数加一来确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