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提交的材料并非全部都需要2份,具体份数需根据诉讼阶段和法院要求确定。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基础材料份数要求
起诉时需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通常要求按被告人数+1份准备(例如被告为1人则提交2份,被告为2人则提交3份)。这是为了法院留存1份,并向每位被告送达1份。
证据材料一般提交1套完整原件+与被告人数相同的复印件(如被告1人则提交1原件+1复印件),但部分法院可能要求证据材料也按“被告人数+1”份准备,需以具体法院要求为准。
特殊情况下的材料份数
实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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