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可以参与父亲最后的生老决定权,但具体权利可能受到法律和实际情况的限制。
在法律上,虽然子女有孝敬父母的义务,但关于父亲最后的生老决定权,通常主要涉及到的是医疗救治、生活照料等方面的决策。这些决策权在法律上可能更多地赋予给了父亲的法定监护人(如配偶、成年子女中的某一位被指定为监护人等),或者是在父亲无法自主表达意愿时,由法律程序指定的代理人来行使。
如果父亲意识清醒,能够自主表达意愿:
如果父亲意识不清,无法自主表达意愿:
综上所述,女儿在父亲最后的生老决定权中的参与程度,受到法律、实际情况以及父亲自身意愿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如果女儿对具体权利和责任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