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判十三年能减几次”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因为减刑的次数主要取决于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具体表现以及是否满足减刑的法定条件。
一般来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都可以减刑。但是,减刑的次数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是根据罪犯的改造情况和立功表现来综合评估。大概每两年可以减一次刑,但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减刑的幅度和次数可能会更多。
同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也有规定,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原判是十三年,那么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六年半。
因此,无法确切地说判十三年能减几次刑,这需要根据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实际表现和立功情况来综合评估。如果罪犯表现良好,积极改造,并且有立功表现,那么减刑的次数和幅度可能会相对较多。反之,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不佳,或者没有立功表现,那么减刑的次数和幅度可能会相对较少,甚至可能无法减刑。
总之,减刑是一个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评估。如果你或者你身边的人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