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把报告法院的房产给卖了还不还钱能否构成拒执罪-孙影福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房产纠纷

被执行人把报告法院的房产给卖了还不还钱,能构成拒执罪。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在被执行人将报告法院的房产出售后而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其行为可能构成拒执罪,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
  2. 行为分析:

    • 被执行人在明知有法院判决需要履行的情况下,仍然将报告法院的房产出售,并未将出售所得款项用于履行法院判决,而是用于其他用途或消费。
    • 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了法院判决无法顺利执行,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损害了司法权威。
  3. 构成要件:

    • 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即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中为房产)。
    •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即未将出售房产所得款项用于履行法院判决。
    • 行为情节严重,即出售房产后仍未履行法院判决,导致判决无法执行。
  4. 法律后果:

    • 如果被执行人被认定为构成拒执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
    • 同时,被执行人仍需承担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包括偿还债务及可能产生的利息、滞纳金等。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将报告法院的房产出售后而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如果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因此,建议被执行人在面临法院判决时,应积极配合执行,履行还款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