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退款不退货的行为,如金额小且偶发,属于不当得利,触犯了《民法典》第985条。具体分析如下:
一. 退款不退货的法律性质
不当得利:若退款不退货的行为数额不大且偶尔发生,它被视为一种不当获得利益的行为,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相冲突,特别是触犯了《民法典》第985条。在此情况下,受损方有权要求返还已获得的利益,这既包括金钱上的收益,也包括实物上的形式。
合同违约: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如果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存在其他违反合同合意条款的情形,购买方有权选择仅接受退款而不退还商品。但这并不构成对《民法典》第985条的违反,因为这是基于合同法的正当权益保护。
二. 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对于不当得利,受损方有权要求返还利益。如果购买方不履行这一义务,卖方可以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要求返还退款或赔偿损失。
刑事责任:虽然退款不退货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诈骗罪等。此时,购买方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的观点:退款不退货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数额小且偶发,属于不当得利,触犯了《民法典》第985条。如果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违反合同,购买方有权选择仅退款。涉及大额或严重情节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