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选择兼任职务是可以的。
在公司法务的实践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要在公司担任某个具体的职位。法定代表人主要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其身份和职权主要源于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虽然通常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能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定代表人必须担任这些职位。
具体来说,只要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只担任法定代表人这一职务,而不必兼任其他职位。这种设置在公司法务中是合法且常见的,特别是在一些小型公司或者特定结构的公司中,法定代表人可能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但仍然能够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
因此,如果你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希望兼任其他职位,这是完全可以的,只要确保你的身份和职权在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中得到了明确的体现和保障。同时,你也需要履行好作为法定代表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