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王泉律师|法行宝
2025-03-24 侵权纠纷

如遇到虚假诉讼公安局不立案的情况,控告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一. 申请复议与复核

  1. 申请复议: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2. 申请复核:若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仍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若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二. 申请立案监督 若公安机关未予立案,控告人还可以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三. 其他途径 若控告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通过实施虚假诉讼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且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控告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

我建议,在申请复议、复核或立案监督时,控告人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保持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