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缉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对象为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二是该犯罪嫌疑人目前在逃。具体分析如下:
一. 通缉的对象和条件
- 通缉对象:通缉的对象必定是犯罪嫌疑人,且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要求。这意味着,只有那些涉嫌犯罪且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被逮捕的人,才可能成为通缉的对象。
- 在逃状态:除了是犯罪嫌疑人外,该人还必须处于在逃状态。即,他/她正在逃避司法责任,且行踪下落不定。这是通缉的另一必要条件,因为通缉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捕这些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二. 通缉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 通缉程序:通缉令的发布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若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则需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也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综上所述,只有当一个人同时满足是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且在逃这两个条件时,他才可能被通缉。通缉是公安机关为了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手段,具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