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不告诉丈夫判决书的内容。在离婚诉讼中,当法院作出判决后,判决书是必须送达给双方当事人的,这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也是保障双方当事人知情权的重要体现。
分析说明:
法律程序的必要性:法院的判决书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决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判决书必须依法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以确保他们了解判决的内容,并知道如何履行或执行判决。
知情权的保障:作为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丈夫有权知道判决的结果。这是他的基本知情权,也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如果妻子故意隐瞒判决书的内容,可能会侵犯丈夫的合法权益。
可能的法律后果:如果妻子不告诉丈夫判决书的内容,而丈夫后来发现了这一情况,他可能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提出其他法律救济措施。这不仅会增加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还可能对妻子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
行动建议:
综上所述,妻子起诉丈夫后,判决书下了是必须告诉丈夫的。这是法律程序的必要要求,也是保障双方当事人知情权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