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级残疾多大岁可以退休的问题,这主要依据我国的退休年龄政策和残疾职工的具体劳动能力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国现行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政策规定,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为正常退休年龄。这一政策是在上世纪50年代的《劳动保险条例》中首次规定,并在1978年的《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再次确认。
对于残疾职工,特别是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职工,如果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一至四级),并且连续工龄满10年,那么可以办理病退手续。具体退休年龄为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同时需要满足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条件,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然而,对于三级残疾的职工,如果并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并未达到上述病退条件,那么就需要按照正常退休年龄政策来执行。也就是说,三级残疾的职工并不能因为残疾等级而直接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有一些地方或个别政策可能提出了让残疾人提前退休的建议或实践,但这些并不构成全国性的统一政策。因此,在具体执行时,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来确定。
综上所述,三级残疾的职工多大岁可以退休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而是需要根据其具体的劳动能力情况、工作年限以及当地的退休政策来综合考虑。如果您有更具体的情况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劳动鉴定委员会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