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续签孕妇合同吗-李立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合同纠纷

孕妇合同到期,单位一般不能不续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意味着,即使劳动合同到期,只要女职工仍处于孕期,公司就必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如果单位违反规定不续签,将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孕妇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需按照孕妇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且,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公司在处理孕妇合同到期事宜时,应充分考虑到女职工的特殊情况,依法妥善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孕妇在合同到期前主动提出不续签,那是可以的,但单位不能主动不续签孕妇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