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可以发起成立社会团体,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程序。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其性质并不排除其发起成立社会团体的可能性,只要其符合社会团体的成立条件并遵循相关程序。
成立条件: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在发起成立社会团体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 有固定的住所;
-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成立程序: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在发起成立社会团体时,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 筹备阶段:包括确定社会团体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等,并组建筹备机构,负责筹备工作;
- 申请阶段: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筹备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等;
- 登记阶段: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场所使用权证明等材料,申请登记;
- 审批阶段: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在符合相关条件并遵循相关程序的前提下,是可以发起成立社会团体的。如有具体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