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是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商业汇票作为一种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自然也包括在内。
具体来说,如果商业汇票的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可以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公示催告:
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人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法院受理并发出公告: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后,会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如果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会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综上所述,商业汇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以维护票据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商业汇票方面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