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异议是否可以申诉-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5-08-02 行政纠纷

管辖权异议是可以申诉的。具体来说:

  1. 申诉的前提:

    • 如果当事人在一审中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或逾期不提出,法院不予审议的,就不存在对管辖权异议申诉。
    • 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又在裁定前表示接受受诉,视为自动放弃异议,案件审理后再提出异议的,法院不再审议,此时也不存在申诉问题。
  2. 申诉的效力:

    • 一、二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就法院的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 法院对案件实体审理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权有错误但判决是正确的,应当不再再审,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如果经审查认为裁定和判决均有错误,经过再审和提审,可撤销原判决和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3. 特殊情形:

    • 当下级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且发生法律效力,而对案件尚未作出判决之前,上级法院如果发现该管辖权异议的终审裁定确有错误,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即可以职权裁定撤销该错误裁定,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综上所述,管辖权异议是可以申诉的,但需要注意申诉的前提、效力和特殊情形。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