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单位犯罪负责人也判处罚金-贺飞达律师|法行宝
2025-08-01 经济纠纷

违法发放贷款罪单位犯罪负责人也判处罚金,这一说法是正确的。

在我国刑法中,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此罪行不仅可由个人构成,单位也能成为犯罪主体。对于单位犯罪,我国刑法采取的是双罚制原则,即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 单位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该罪的规定处罚。即,若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处罚;若数额特别巨大或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将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处罚。

因此,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单位犯罪,其负责人确实也会被判处罚金。这是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采取的双罚制原则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提醒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贷款的合法合规发放,以避免触犯法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