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具体来说:
网上追逃的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网上追逃的人员范围:
- 网上追逃的人员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网上追逃的程序:
- 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的“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
- 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
- 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
综上所述,网上追逃是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的一种重要手段。如果你对此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