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不是公证。劳动仲裁与公证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制度,各自有着独立的程序、目的和适用范围。
劳动仲裁:
- 定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 目的:解决劳动纠纷,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程序:遵循特定的仲裁规则和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理、裁决等步骤。
- 效力:劳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若对裁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证:
- 定义: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 目的:增强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的公信力。
- 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等步骤。
- 效力:公证书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是针对劳动争议进行的居中公断与裁决,而公证则是对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两者在性质、目的、程序和效力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因此,仲裁不是公证,它们各自在各自的领域内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如果您有劳动仲裁或公证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