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缺席判决是在2018年10月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具体来说:
一. 缺席判决的立法背景与时间点
- 2018年10月,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并在“特别程序”一编中增设了“缺席审判程序”一章,从而正式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缺席审判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应对外逃罪犯长期逍遥法外的问题,确保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二. 缺席判决的法律依据
- 缺席判决的法律依据明确体现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这一法律条文的增设,为缺席审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使得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对缺席的被告人进行审判,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三. 缺席判决的实际应用
- 以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办理的程三昌贪污案为例,这是我国首起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的外逃被告人贪污案。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我国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也验证了缺席审判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缺席判决是在2018年10月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正式规定的。这一制度的设立,对于维护法律的公正与权威,打击外逃罪犯,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