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虚假发票的双方,即开具方和受让方,都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开具方的处理
行政处罚:
- 开具方若虚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税务机关将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刑事处罚:
- 若开具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罚金,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罚。
- 若虚开的是普通发票且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也可能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的刑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可能面临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的刑罚。
二. 受让方的处理
行政处罚:
- 受让方若知道或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同样将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处罚。
刑事责任:
-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受让方与开具方共谋虚开发票,也可能被视为共同犯罪,从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 共同责任:
- 如果双方共同策划、实施了虚开发票的行为,那么他们都将被视为违法行为的参与者,并可能根据各自的角色和行为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建议:对于虚假发票的处理,双方都应严肃对待。无论是开具方还是受让方,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已涉及虚假发票,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