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市检察院复议不作出赔偿决定是可以起诉的。
首先,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赔偿请求人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书以后,如果有争议可以在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同样适用于市检察院复议不作出赔偿决定的情况。如果市检察院在复议过程中未作出赔偿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对复议结果不服,均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来看,行政复议并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重要途径。当行政复议机关未作出赔偿决定时,当事人有权选择通过行政诉讼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你对市检察院复议不作出赔偿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时,请确保你已经准备好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明确你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如有需要,你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的诉讼程序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