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审理是裁定。
在司法实践中,中止审理通常是以裁定的形式作出的。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针对某些程序性问题或特定事项所作出的决定。当中止审理的情形出现时,如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当事人去世需等待继承人表态等,法院会依法作出中止审理的裁定。
具体来说: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适用于包括中止诉讼在内的多项程序性事项。在刑事诉讼中,虽然法律条文未直接提及中止审理的裁定,但司法实践和法理上均认为,中止审理作为诉讼程序的暂时中断,应适用裁定。
实践应用: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中,当中止审理的情形出现时,法院均会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决定。裁定书中会明确说明中止审理的理由、法律依据以及中止的时间等事项,并向当事人送达。
与决定的区别:决定通常用于处理法院内部的某些事务或程序性问题,而裁定则更多地用于处理诉讼程序中的具体事项。中止审理作为诉讼程序的一部分,其决定权在于法院,并以裁定的形式体现。
综上所述,中止审理是裁定而非决定。法院在作出中止审理的裁定时,会严格依法进行,并确保裁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当事人如对中止审理的裁定有异议,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或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