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该情况是否构成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一般而言,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此处的“上下班途中”需合理理解,通常指从住处到工作场所的直接路线,且需考虑时间、路线等因素是否合理。
详细分析:
工伤认定的一般原则: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的合理理解:
- “上下班途中”应理解为职工在合理时间内,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线途中。这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
- 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从事了其他活动,如购物、娱乐等,且该活动与其上下班的目的无直接关联,那么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可能不被视为工伤。
具体情形的判断:
- 在本题中,员工是在工地上做事后回家吃饭,离开工地一两个公里时出了交通事故。此时,需考虑员工回家吃饭的行为是否属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
- 如果员工回家吃饭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且其住处与工地之间的距离较近,回家吃饭后再返回工地或住处是合理的,那么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 但如果员工回家吃饭后并未返回工地或住处,或者其回家吃饭的行为明显偏离了正常的上下班路线和时间,那么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可能不被视为工伤。
综上所述,该员工在工地上做事后回家吃饭离开工地一两个公里时出的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如果其回家吃饭的行为属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且其在此过程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非本人主要责任,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可能不被视为工伤。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具体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