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有权主动处罚因发包给无资质公司的个人。
首先,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并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揽相关工程项目。这一规定明确了从事装饰装修工程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其次,若个人或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公司,则违反了上述规定。根据多地发布的通知和规定,住建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具体来说,住建局可以对无资质承揽工程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此外,从实际案例来看,也有多地住建局对无资质承揽工程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了处罚。例如,合肥市住建局就因某公司无资质承揽工程对其作出了罚款决定。这些案例进一步证明了住建局有权主动处罚因发包给无资质公司的个人。
综上所述,住建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违反规定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公司的个人进行处罚。这一权力不仅来源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也体现了住建局对建筑市场秩序的监管职责。因此,建议个人或单位在发包工程时,务必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