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长期定居”的认定主要依据的是中国公民在外国居留的时间和居留的性质。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判断标准:
首先,“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的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且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了一定的时间。具体来说,如果中国公民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且这两年内累计居留时间不少于18个月,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在该国定居。
其次,即使中国公民没有取得住在国的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如果他们已取得了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的合法居留资格,并且在5年内累计居留时间不少于30个月,那么也可以被视为华侨,即被视为在国外长期定居。
然而,有一些情况是不被视为在国外长期定居的。例如,中国公民出国留学(无论是公派还是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者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这些时间都不计入定居的时间,也就是说,这些情况都不被视为在国外长期定居。
总的来说,认定是否在国外长期定居,需要综合考虑居留权的性质、居留的时间长度以及居留的连续性等因素。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帮助或者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侨务办公室或者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