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常。离婚时,男方要求做亲子鉴定才给抚养费,这一要求并不合理,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首先,抚养费的支付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这一义务并不以亲子鉴定的结果为前提。即使男方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有共同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但是,这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男方仅仅是因为怀疑而要求做亲子鉴定,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怀疑,那么他的这一要求是不合理的。
最后,如果男方坚持要求做亲子鉴定才给抚养费,这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家庭的和谐造成不良影响。因为,这种要求不仅会让女方感到受到侮辱和伤害,也会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感受到不必要的压力和困惑。
因此,我建议男方应该理性对待亲子关系的问题,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不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为手段来逼迫女方进行亲子鉴定。同时,我也希望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抚养费的问题,为孩子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