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了能争取不起诉。逮捕只是一种强制措施,用于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责任,但它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一定会被起诉和定罪。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三种不起诉的情况:
法定不起诉: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存在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通常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或者犯罪后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
证据不足不起诉: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如果发现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因此,即使被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和其辩护人仍然可以积极收集有利证据,与检察官进行充分沟通,有条理地论证符合不起诉的条件,以争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实际上并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等情况,就可以通过积极辩护来争取不起诉的结果。
综上所述,逮捕后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起诉和定罪,犯罪嫌疑人仍有争取不起诉的机会。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法律程序和争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