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拆打国家赔偿法院判的不一定低。
在因强制拆除引发的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会结合违法行为类型与违法情节轻重,综合协调适用《国家赔偿法》和《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赔偿方式、赔偿项目、赔偿标准,依法、科学地确定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目标是让被征收人得到的赔偿不低于其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确保产权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具体来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也规定,当事人的损失因客观原因无法鉴定的,人民法院会结合当事人的主张和在案证据,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生活常识等,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因此,在违法强拆的赔偿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包括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这并不意味着法院判定的赔偿数额一定会低,而是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正、合理的裁定。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