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职工工伤认定之后的伤残等级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决定。具体流程如下:
- 申请:由职工所在单位或职工本人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事故报告、医疗诊断证明等。
- 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调查核实,包括走访相关单位、询问证人等。
- 鉴定:经认定为工伤后,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这一过程一般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
- 等级确定:根据鉴定结果,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确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共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逐级降低。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和待遇,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因此,铁路职工工伤认定后的伤残等级评定,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进行的。如果您在这一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