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6条 解读-谢万扬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房产纠纷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6条主要规定了对于某些违法行为,若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却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作出相关处理措施。以下是具体的解读:

一. 法条原文及解读

  1. 原文:“违反本法规定,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解读:此条款明确指出了对于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在受到罚款处罚并被责令改正后,如果拒不改正,行政机关有权采取按日连续处罚的措施。这里的“按日连续处罚”意味着,从责令改正的次日起,每天都会按照原处罚数额进行罚款,直到违法行为得到改正为止。

二. 适用情形

  • 此条款适用于那些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且在被罚款并责令改正后,仍然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人。
  • 例如,某企业因排放超标大气污染物被罚款并责令改正,但企业并未按要求改正,那么行政机关就可以依据此条款对企业进行按日连续处罚。

三. 法律后果

  • 经济压力:按日连续处罚会显著增加违法者的经济压力,迫使其尽快改正违法行为。
  • 法律责任:拒不改正的行为还可能引发其他法律责任,如被吊销相关许可证、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四. 我的观点

  • 严格执法:此条款体现了法律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严格态度,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 及时改正:对于违法行为人来说,最好的选择是在受到罚款处罚并责令改正后,立即采取措施改正违法行为,以避免按日连续处罚带来的更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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