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了公款未及时上交是否违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境、地区法规以及公款的使用和管理规定。以您提供的上海市的相关纪律要求为例,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分析:
首先,上海市对于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送礼品有明确的纪律要求,其中涉及到公款的部分明确指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赠送礼品,同时对于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应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登记上交;逾期未上交的,视同收受。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公款和礼品管理的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旨在防止公款被滥用或私吞。
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某人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收了公款(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以礼品形式收受的公款或其他形式的公款)而未及时上交,且超过了规定的上交期限(如上海市规定的一个月),那么根据这一纪律要求,该行为将被视同收受,可能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是针对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对于其他地区或行业可能并不完全适用。此外,公款的具体管理和使用规定也可能因地区、行业或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要准确判断收了公款未及时上交是否违法,还需要结合具体的地区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综合判断。
总的来说,收了公款未及时上交可能会构成违法或违规行为,但具体是否违法以及违法的程度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确定。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面临类似的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