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具体分析如下:
一. 异议提出的时间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通常由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开始,且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因此,异议的提出应当在这个公示期间内进行。
二. 异议处理的流程
- 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在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以确保异议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
三. 法律依据
- 这一流程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投标实践中的通常做法。虽然您提供的法律依据部分未直接提及异议处理的具体时间,但根据招投标的一般规定和实际操作,上述流程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四. 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定义
- 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例如,有意参加资格预审或者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与投标人订立附条件生效协议的分包人和供应商、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等。
综上所述,投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等待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