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役期间因病可以评残疾吗
2025-03-21 劳动纠纷

预备役期间因病不可以评残疾。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条,伤残抚恤工作适用于符合下列情况的中国公民:

  1. 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2. 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3. 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4. 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5. 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其中第3、4、5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我的观点:预备役期间因病不属于上述可评定残疾的情况,因此不能评残疾。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