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条规定,保密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党管保密、依法管理,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技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以下是对该条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
二、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平衡
该条还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这体现了保密工作与信息公开之间的平衡,既保障了国家秘密的安全,又确保了信息的合理利用和公众的知情权。
综上所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条全面规定了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以及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平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严格遵守这些原则,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同时积极推动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