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的出租合同一般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除外。
分析说明:
一般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若出租的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该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即属于违章建筑,那么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这是因为违章建筑违反了城市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其存在本身不具有合法性,基于不合法的标的物所订立的租赁合同自然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例外情况:若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违章建筑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得到了主管部门的批准建设,那么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租赁合同为有效。这是法律为了鼓励合法化、规范化而设定的一个例外条款。
法律后果:
行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