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们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寻衅滋事一般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从你的描述来看,你们只是去找同学理论,并没有实施上述行为。
具体分析如下:
行为性质:你们去找同学理论,这是基于对方骂人这一前提的正当反应,属于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而寻衅滋事是无事生非,故意挑衅,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两者在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
行为后果:从描述中看,你们并未造成任何严重的后果,如打斗、伤害或财物损失等。而寻衅滋事往往伴随着严重的后果,如人员伤害、财物损毁等。
主观意图:你们去找同学理论,主观上是为了解决问题,而非故意挑衅或破坏社会秩序。而寻衅滋事的主观意图是恶意的,是为了寻求刺激、发泄情绪或挑衅他人。
法律建议:
总之,你们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但在处理纠纷时仍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事态升级。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