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合同中,如果想要明确表达“合同到期后优先租给现有租户”的条款,可以这样撰写:
优先续租权条款
在租赁期满时,如甲方(出租方)有意继续出租该房屋,乙方(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乙方若有意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具体天数,如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其续租意向,并与甲方就续租事宜进行协商,以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续租协议。若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优先续租权,甲方有权将房屋出租给其他租户。
这个条款清晰地说明了以下几点:
这样的条款既保护了现有租户的优先续租权,也给了出租方在租户不续租时出租给其他人的灵活性。同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