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井个业主家共墙 电梯井没有减振降噪措施合法吗-张超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房产纠纷

电梯井与业主家共墙,且电梯井没有减振降噪措施,若导致噪音超标则不合法。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电梯井与业主家共墙时的减振降噪要求

  1. 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新版《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居民住宅区安装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以确保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这表明,电梯井作为共用设施设备的一部分,在建设时应当考虑减振降噪措施。
  2. 设计规范要求:《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也明确指出,在附着于墙体和楼板上可能引起传声的设备处,应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措施。同时,机电服务设备的选用及安装应符合低噪声产品的要求,并应采取综合手段进行噪声与振动控制。这些规定进一步强调了电梯井等共用设施设备在设计和安装时应考虑的减振降噪要求。

二. 电梯井没有减振降噪措施的法律后果

  1. 噪音超标的不合法性:如果电梯井没有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导致噪音超标,那么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因为这不仅违反了《噪音污染防治法》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还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起居生活。
  2. 监管部门的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负责监管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的部门,有责任对电梯建设单位进行监管,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维护。如果电梯噪声超过标准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物业公司和电梯安装(维保)单位进行整改。

综上所述,电梯井与业主家共墙时,没有减振降噪措施且导致噪音超标是不合法的。我建议您可以先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要求其对电梯建设单位进行监管,并督促其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进行整改。如果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