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与承包方承担付款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王胜利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合同纠纷

发包方与承包方承担付款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下是具体的法律分析: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此条款虽然直接未提及付款连带责任,但奠定了连带责任的法律基础。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

  • 第二十七条:大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由多个承包单位联合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合同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这包括付款责任在内的合同履行责任。
  • 第二十九条:总承包单位可将部分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分包单位,但需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这也涵盖了付款连带责任。

三. 相关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该解释中明确了在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时,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这实际上是一种付款连带责任的体现。

我的观点:综上所述,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特定情形下需承担付款连带责任,这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发包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合同管理和资质审查,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承包方也应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共同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的正常秩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