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镇长滥用职权办事是违法的。
首先,从法律地位上看,副镇长作为乡镇政府的领导成员,其职权和职责都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滥用职权,即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反职权行使程序,以权谋私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都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其次,从行为后果上看,滥用职权往往会导致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种损害可能是直接的,如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等;也可能是间接的,如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等。无论哪种情况,滥用职权的行为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从法律责任上看,滥用职权的行为人可能会面临多种法律后果。轻者可能受到行政处分,如警告、记过、降职等;重者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如果滥用职权导致他人损失的,行为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副镇长滥用职权办事是违法的,不仅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也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坚决制止和打击滥用职权的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如果你有任何关于此类问题的具体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