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诉通知书 只传给被告吗-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7-29 行政纠纷

应诉通知书一般只传给被告。以下是对应诉通知书的详细解释:

  1. 应诉通知书的含义:

    • 应诉通知书意味着被告被起诉,法院通知被告提交答辩状和证据。
    • 它一般只发给被告,告知其被人起诉,并告知其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2. 应诉通知书的法律依据: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3. 应诉通知书的送达方式:

    • 送达方式有多种,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
    • 直接送达是工作人员交给被告;留置送达是被告拒签时,见证后留文书在其住所;邮寄送达是用邮政快递;公告送达用于被告下落不明,通过登报等公告。
  4. 被告的应对:

    • 被告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应积极应对,按时参加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被告应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并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答辩。

综上所述,应诉通知书是诉讼程序中的重要法律文书,它一般只传给被告,告知其被起诉的事实和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被告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应积极应对,按时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