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标侵权的建筑材料案件的管辖权,一般属于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一. 管辖权确定依据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具体解释:在此类案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购买并使用了商标侵权的建筑材料,那么购买地、使用地均可视为侵权行为地。同时,被告住所地也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因此,购买商标侵权的建筑材料案件的管辖权,一般属于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二. 实例说明
我建议:在面临此类案件时,当事人应首先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然后据此选择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