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个月扣12000,而是定额扣除,每人每月2000元。关于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依据如下:
一. 政策规定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 被赡养人范围
-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 注意事项
- 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也就是说,无论赡养多少个老人,其扣除标准都是每个月2000元,如果是独生子女则可以全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则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这2000元的额度。
综上所述,夫妻赡养父母4人,并不是每月扣12000元,而是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那么各自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如果非独生子女,则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额度。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