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父母各1500吗-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5-03-15 婚姻家庭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不是父母各1500元,而是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具体规定如下:

一. 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独生子女每月可享受2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二.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且每人每月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 例如,如果家中有两个子女,则他们可以各自分摊1000元;如果有三个子女,则每人分摊的额度应小于或等于1000元,且总额不超过2000元。

三. 法律依据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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