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第十条规定的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及纳税义务。具体来说:
一. 登记义务
《电商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这意味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以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
二. 纳税义务
《电商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这表明,电子商务经营者不仅需要依法纳税,而且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即使是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产生纳税义务后,也需要依法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综上所述,《电商法》第十条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及纳税义务,这是电商经营者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