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依据明确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事项,并为权责事项以外委托工作提供相应支持。未经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各职能部门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这一规定为制定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 清单制定的意义
- 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的一项改革举措。它有助于厘清基层职责边界,让基层干部明明白白履职,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
- 清单的制定有利于以制度刚性维护基层组织职责刚性,为基层减负夯实基础,确保基层能够轻装上阵,把更多精力放在抓落实、促发展、创实绩上。
三. 清单的具体内容
- 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通常包括依法履职事项清单、协助办理事项清单、履职负面事项清单等,以明确基层组织的职责范围,清理不应由其承担的任务。
综上所述,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法律依据是明确的,且其制定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厘清基层职责边界,为基层减负,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