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代替还了利息之后起诉是有效的。
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利息后,即取得了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及利息等费用。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具体来说,担保人在起诉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法院一般会支持担保人合理的追偿诉求,判决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债务及利息等费用。因此,担保人代替还了利息之后起诉是有效的,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