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场合说他人一文不值,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名誉权的基本内容是对名誉利益的保有和维护的权利。
在大众场合说他人一文不值,这种言论往往带有贬损、侮辱的性质,会损害他人的名誉和声誉,降低其在社会中的评价。如果这种言论被公众所知悉,还可能对受害人的社会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如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遭受他人歧视或排斥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因此,在大众场合说他人一文不值,如果构成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在大众场合说他人一文不值,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在日常交往中,尊重他人的名誉和声誉,避免使用侮辱、贬损他人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