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人被起诉了怎么才能免除诉讼费-赵江峰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经济纠纷

共同债务人被起诉后,一般不能免除诉讼费,但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申请减交或免交。具体分析如下:

一. 诉讼费的承担原则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共同债务人在诉讼中败诉,那么通常需要承担诉讼费用。

二. 申请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的条件

  1. 免交诉讼费的情形

    • 经济困难: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用。这些条件包括:
      • 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 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 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 注意: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主体,即使面临经济困难,也不能申请免交诉讼费用。
  2. 减交诉讼费的情形

    •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减交诉讼费用。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准予减交一定比例的诉讼费用,且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三. 申请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的程序

  •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包括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 人民法院将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予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

四. 其他可能减少诉讼费用的途径

  • 调解结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如果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可以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因此,如果共同债务人能与债权人达成调解协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诉讼费用的支出。
  • 撤诉:同样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当事人申请撤诉的,也可以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共同债务人认为继续诉讼不再是必要或者有利的,可以选择撤诉以减少费用。

我的观点:共同债务人被起诉后,虽然一般不能免除诉讼费,但如果确实面临经济困难且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同时,通过调解结案或撤诉也是减少诉讼费用支出的有效途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