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通知书上并不一定要写上全部罪名,具体视情况而定。
单一罪名情况:对于简单、清晰的刑事案件,若犯罪嫌疑人仅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且该行为仅触犯一个刑法条文,构成一种犯罪,则逮捕通知书上会明确写明这一个罪名。
多个罪名情况:当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多个不同的犯罪行为,且分别触犯了不同的罪名,同时已有充分证据可以证明时,逮捕通知书会根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客观、准确地列出所有涉及的罪名。
证据不充分时的处理:若案件复杂,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多个罪名,但在逮捕阶段证据尚未充分,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已有证据,在逮捕通知书中先列明主要或已查实的罪名,对于其他相关罪名,则可能在后续的法律文书中逐步予以明确。
总之,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数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证据的充分性以及公安机关的判定来确定的。如果您或您的家属收到了逮捕通知书,且对其中列明的罪名有疑问,建议及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建议。